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

何謂訊息(Message)

資訊,又稱訊息,普遍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活動中,它的表現形式遠遠比物質和能量複雜。但又遠比他們簡單,其實資訊就是「物質和能量,及其自身『資訊』與其屬性的標識、表現。

諾伯特•維納對資訊的著名定義:「資訊就是資訊,不是物質也不是能量。不承認這一點的唯物論,在今天就不能存在下去。」這句話深刻揭示了資訊的重要地位,資訊與物質、能量是客觀世界的三大構成要素。

作為一個概念,資訊有著多種多樣的含義。一般來說,與資訊這一概念密切相關的概念包括約束(constraint)、溝通(communication)、控制、數據、形式、指令、知識、含義、精神刺激、模式、感知以及表達。


資訊的特徵

儘管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對資訊存在不同的定義,但是資訊的一些基本性質還是得到了共識。
• 普遍性:只要有事物的地方,就必然的存在資訊。資訊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活動中廣泛存在。
• 客觀性:資訊是客觀現實的反映,不隨人的主觀意志而改變。如果人為地篡改資訊,那麼資訊就會失去它的價值,甚至不能稱之為「資訊」了。
• 動態性:事務是在不斷變化發展的,資訊也必然的隨之運動發展,其內容,形式,容量都會隨時間而改變。
• 時效性:由於資訊的動態性,那麼一個固定的資訊的使用價值必然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衰減。
• 可識別性:人類可以通過感覺器官和科學儀器等方式來獲取,整理,認知資訊。這是人類利用資訊的前提。
• 可傳遞性:資訊是可以通過各種媒介在人-人,人-物,物-物等之間傳遞。
• 可共享性:資訊與物質,能量顯著不同的是。資訊在傳遞過程中並不是「此消彼長」,同一資訊可以在同一時間被多個主體共有,而且還能夠無限的複製、傳遞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